5月21日,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获悉,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我市商贸流通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城市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六条措施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0〕20号)文件精神,我市共发放电子消费券16.6万张。消费券分两轮发放,5月22日上午10时起发放第一轮电子消费券,5月29日上午10时起发放第二轮电子消费券。市民可通过登陆工行手机APP、建行三晋通APP、建行晋社区微信公众号抢券。
此次电子消费券是我市发放1.1亿元各类消费券和补贴的重要组成部分,分电子消费通用券、专项消费券两种类型。
电子消费通用券
面额分10元、20元、30元、40元、100元、200元6种,消费满50元以上减10元、消费满100元以上减20元……以此类推,直至消费满1000元以上减200元。单笔结算只能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可拆分结算。
专项消费券分为家电券和汽车券
其中家电券投放5万张,汽车券投放0.775万张。
在购买家电时,单件满1000元以上结算时核减200元,单笔结算只能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可拆分结算。
在购买限上汽车经销企业所售乘用车时,购车价格8—15万元(含15万)奖补1000元,购车价格15万元以上奖补2000元。
领取电子消费通用券
可通过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个平台领取
登陆工商银行手机APP
登陆会有弹窗
消费者击输入手机号登记
消费券是一张二维码
客户截图保存二维码
微信扫码领取即可
消费者可以随时在工行银行手机银行APP查询到领取的消费券
登录“建行三晋通APP”
点击“我的城市-运城市-运城消费券发放广告”
关注建行晋社区公众号实名认证
点击“消费券”领取不同额度的消费券
市民通过工行手机APP和建行三晋通APP或晋社区公众号抢家电专项消费券和汽车专项消费券。要注意的是,汽车专项消费券需在车辆登记上户后在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后进行核兑奖补资金。
市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券采取限时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电子消费通用券每人每轮限领电子消费券2次,通用消费券有效期7天;专项家电消费券每人每轮限领2次,有效期7天。专项汽车消费券每人限领1次,有效期至7月底。
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或商户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和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