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运城市公安局
关于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防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秩序稳定,严厉打击客运市场涉毒涉黑案件,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和运城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有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车站及周边有组织的拉客行为;以旅行社“接送人”为掩护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二、重点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贴吧、小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实际实施“互联网+非法营运”的行为。
三、重点整治城市出租客运行业中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滴滴出行”、“黑车”等非法营运网约车。
四、重点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和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五、严厉打击阻挠交通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行业涉毒涉黑案件。
望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非法经营者自觉停止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退出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市场。望广大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客运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强化安全出行意识,主动抵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举报电话: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12328 2050217
运城市公安局 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运城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