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
管控范围通告
根据省联合办下发的《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优化通行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尽快实现高德地图应用,特制定平陆县“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范围及进一步优化的通行路线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区域范围
平陆县城区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7月1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茅津路(含)以西,沿黄旅游公路以北,运三高速混合引线(不含)以东,太阳路北口至209国道1367公里(不含)以南,全县城区区域道路,除持有《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通行,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经沿黄旅游公路、东外环路、209国道绕行。
二、“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区域优化通行路线和备用路线。
1、管控范围:
7月1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茅津路(含)以西,沿黄旅游公路以北,运三高速混合引线(不含)以东,太阳路北口至209国道1367公里(不含)以南。
2020年7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
2、管控措施:
以上管控范围实行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
3、优化通行路线及备用路线:
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经沿黄旅游公路、东外环路、209国道绕行。
4、凡确需驶入禁行路段的车辆,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5、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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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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